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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校区艺术厅装饰工程通过验收 (2008-8-21)
近日,由后勤管理处牵头组织,校国资处、纪委、计财处和基建处共同参与,会同石河子市天一监理公司,对我校东区艺术厅装饰工程进行了检查验收,认定该工程质量为合格。
东校区艺术厅装饰面积为300多平方米,地面采用塑料静音地板,墙壁采用吸音环保材料,对照明灯光、采光通风、观众座椅等都有特定要求,可容纳260多名学生上课,亦可召开会议或举办文艺活动。
后勤管理处校园维修科负责整个装饰工程的项目管理,工程技术人员工作在工地现场,严格按照设计图纸的要求,把好质量关口,疏能各个环节,确保工期施工的正常运行。甲乙双方密切配合,合理安排工序,保证施工安全,用了35天时间,完成了装饰工程任务。
联合检查验收人员实地检查了装饰工程,除消防设施另行检查验收外,对工程整体效果给予了较高的评价,对个别问题提出了改进建议。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对工程情况做了说明,表示接受建议,完善施工质量,最后参与验收的各方代表在验收书上签字。整个验收过程公开公正,规范有序,为工程的按期交付使用、保证我校新学期教学工作创造了条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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